根据陕西省教育行政主管报名的要求,为了全面提升中学生综合素质,自2006年起实施中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校于5月26日下午分别在在附属中学会议室、实验室、班级教室等地方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参与下进行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从公民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58个观测点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由A到D呈现。评价分为学生自评、分组互评、班级评价、年级评价及评价委员会(学校)终结评价四个部分。学校将最终评价结果公示后上报教育局,作为学生升学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报考结果。 |